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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
执行异议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此类裁定到底是复议还是起诉,需要看申请人的主体以及理由而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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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5天,自当事人接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起诉,到期即为生效。 现在对方是否在裁定生效后才起诉的呢?您可以到作出原裁定的法院查阅对方领取裁定书的时间,然后计算是否超过15天的上诉期限。 二审法院现在给您送达的是对方对管辖裁定的上诉状,不论您是否签收二审程序已经启动,您应该积极应诉而不是消极避诉,而且避无可避,即使您不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写明情况留置送达给您,也可以采取报纸公告送达的方式送给您。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上诉人:xx,男,汉族,1985年6月21日出生,住在xx,公民身份证号xx 上诉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16)皖xx民初xx号民事裁定书之裁定,特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xx公司与xx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产生的纠纷,不存在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精神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定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界定的范围是职工在执行公务期间向单位借款没有及时冲账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显然与本案的事实是不一致的。 本案中,上诉人并不是依据被上诉人没有及时向公司冲账的凭证向其索要借款,而是依据被上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向其索要借款。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签字确认的《关于xx在公司财务挂账及未交办公用品的情况说明》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借据性质。虽然被上诉人的借款是其在职期间执行公务的预支款项,但是2013年11月份已经从xx公司离职。2015年4月17日,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一份关于被上诉人在职期间向公司借款的情况说明,被上诉人对上述借款表示认可并签字确认。上诉人出具该份《情况说明》所要证明的内容是被上诉人虽然已经从公司离职但仍然欠公司借款共计人民币53535.62元,被上诉人签字确认表示认可上述事实。因此,该份《情况说明》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借据性质,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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