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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湿性关节炎并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在《职业病目录》中无相关描述。那么非职业病的病情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你的情况可进行职业病诊断,已确定是否为职业病,如是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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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您是否构成工伤。如果因自身疾病造成,则不构成工伤。如果因工作原因则构成工伤。如果是自身疾病造成,因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部分。如果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您所说的工作证,工资条以及档案基本能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三)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如果不是你老公的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尽量与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起诉,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主要种类编辑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去法院起诉处理。
伤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领取职业病鉴定申请表,填表后配合其他资料申请认定。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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