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一)条件1、必须参加了本年度的新农合;2、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3、本地农业户口(困难)(二)标准1、自付费用1--3...
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61881800;办理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出院证明、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保留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2、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3、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4、相关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刷大病医疗补助证。享受农村五保养待遇,村民本人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幼儿和智力障碍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组或其他村民代理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没有重大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相关资料提交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个人应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办理流程:1。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等当地民政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困难类型等进行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居住的村(社区)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批。区(市)县民政部门应当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作出审批意见。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转村(居)民委员会送达申请人。【温馨提示】为及时快速实施临时救助,区(市)县民政部门可以直接审批或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申请人所需救助金额在一定金额内且需求紧急的,但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审批程序的网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3人已浏览
828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