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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就医前,应先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 2、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因为现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院治疗的,经现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转院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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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情况不能用医保报销。因为,异地就诊需在当地(市)医院开转诊证明,然后到当地社保处审批备案,然后去异地医院看病全费结账,回当地社保处报销。 1.附异地医保(出市)报销,流程如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你直接到外地医院住院,你要全费;如本地医院治不了转诊,然后到你当地医保处审批备案,再到外地医院住院,全费交钱后回当地医保审批报销就可以了。 3.最终解释权请咨询当地社保处。
湖北省居民医保异地医保:一、异地就医实施范围和对象凡参加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范围。二、异地就医的申请1、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期限在1年以上的,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2、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三、异地就医费用结算1、异地就医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异地安置申请表》或《转诊转院申请表》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尚未发放社会保障卡地统筹地区可暂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就医。2、异地就医人员在医院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属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医院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减少了病人往返奔波之苦和资金垫付的压力。
原则上不可以,但只要有急诊病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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