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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rr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r第六十二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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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细说明是投靠还是投户。投靠,子女愿意即可。下面给你一个投户申请书的范本,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申请书。公安局。分局。本人性别。姓名。年龄。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在。与现居住地相符。本人父母年岁已高,为方便赡养,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申请将本人父母户口从。迁入本市。父亲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否非农业户口,退休。母亲基本情况同上。特此申请恳请批准!申请人电话年月日
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六十二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第六十三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第六十四条本规定所指户口迁移分为市、县内迁移,市、县外迁入,迁出市、县外和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市、县内迁移是指在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公民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市、县外迁入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以外迁入的户口登记。迁出市、县外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迁出的户口登记。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大中专院校学生因入学、毕业、肄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或者迁出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户口登记。第六十五条户口迁移一般首先应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再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等手续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第六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其成年子女在城镇共同居住生活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投靠其子女登记城镇常住户口;(二)未婚、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投靠配偶的;(四)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三)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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