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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合同约定,小区出现房间供暖温度不达标、卫生问题、保安问题等属于物业的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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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热力公司解决。居民室温16℃(含16℃)至18℃的,按日标准热费的30退赔;居民室温14℃(含14℃)至16℃的,按日标准热费的50退赔;室温低于14℃的,全额退赔热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新条例》退费公示并不复杂:日标准热费=市民应该交纳的总热费÷183天。 居民室温低于18℃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供热单位。接到告知10个小时内,供热单位需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共同签字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从告知供热单位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如双方对室温测量有异议,则由供热主管部门在用户投诉24小时内免费测量室温。供热主管部门现场测量温度的,应有“三联单”记录凭证,记录测量时间、地点、用户名称、设施状况等信息,供热主管部门、用户、供热单位各自留存。 测温记录市民签字才算数 供热期室温不达标,以前都是市民“求”供热公司测温。《新条例》施行后,供热单位必须建立用户室温定期抽样测温制度,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签字。今年供热期,市民可留意是否有人上门定期测温。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我市具体的供热条例出台时,是在省条例为大原则下的细化条例,不会与之相冲突。 按照《新条例》,市民在今年供热期还应要求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作为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热户供热一个或一个以上供暖期的,视为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供热单位应向用户公示《供热许可证》,如供热单位不公示,用户可拒绝交纳热费,并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行政机关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作出的非法采矿及破坏性采矿鉴定结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关于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拍卖、拍卖公告等行为的性质问题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行为的性质及监督救济方式 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供暖单位应该保证采暖户的室温达到16摄氏度,但是这一标准却很难在司法实践中成为衡量标准。但这些规定只是地方性行政规章,并不是法律法规。采暖户可以据此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暖单位确有问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在民事案件审判中,充其量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 你可以参照绥化市关于供暖的规定认定供暖单位存在瑕疵,酌情减免采暖费。但供暖温度的认定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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