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
1、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2、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审核、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进行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起诉方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安排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 6、调解无效的安排开庭审理。 7、法院作出判决。
军人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如是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则由军人所在部队的领导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政治机关即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如对方不同意离婚,部队可请对方就职单位或地方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政治机关部门即可出具调解状况证明,由现役军人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但非军人的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则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如军人一方不同意,则政治机关不可出具证明,但经过查实军人一方的确有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
1、夫妻双方离婚一般由两种途径,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为诉讼离婚。 2、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夫妻双方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双方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中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双方已经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等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住房解决问题等; (3)双方协议确认无误后,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盖章或按捺手印); (4)一方不同协议或者对于协议内容有争议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