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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
股权质押需要这些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与原件一致”字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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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需要的资料有: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6、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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