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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巡视组由党中央委员会设立(指派)。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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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着力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强化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指示的贯彻执行,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有效履行使命任务。
开展巡视前,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召开巡视动员部署会议,宣布巡视组人员组成,明确巡视任务,提出巡视要求。巡视组应当向本级纪律检查机关、政法部门和组织、干部、信访等业务部门以及相关审计机构、派驻纪检组等,收集了解被巡视单位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巡视组应当根据巡视任务安排,结合收集了解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无论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开庭前,家属都不得直接与嫌疑人见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押期间,除律师外,无论是辩护人还是家属,一般都不准予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东西。刑事拘留期间,立功嫌疑犯的家属也不允许见立功嫌疑犯。相关法律规定,立功嫌疑人从被调查机关第一次提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令,代理申报,起诉。立功嫌疑犯被逮捕的,雇用的律师可以申请等待审查。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立功嫌疑人应聘律师,经侦机关批准。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立功嫌疑犯的嫌疑,与被拘留的立功嫌疑犯见面,向立功嫌疑犯了解事件的情况。律师会见被拘留的立功嫌疑犯,调查机关可以根据事件的状况和需要派遣人员。涉及国家机密的事件,律师会见被拘留的立功嫌疑犯,必须由调查机关批准。因此,如果嫌疑犯想在拘留期间知道情况,通常有意通过律师会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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