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差异: 1、适用范围不同。 2、法律效力不同。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在终止劳动合同的前30天之内就通知公司,对于公司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用人单位要提前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其实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提前终止都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提前终止合同是可以的,但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提前解除符合法定解除的,可以单方面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人已浏览
814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