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包括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注意: (1)集体户口: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当事人是在昆明居住的,本人应该申请办理居(暂)住证,孩子及配偶的户口在当地的,不用办理居(暂)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昆明,需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昆明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再回到昆明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3、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必须携带双亲另一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非婚生婴儿: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1,080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