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 1、投资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2、投资项目风险; 3、政策风险; 4、基金延期的风险; 5、流...
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有: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虚假出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加强对其他股东的资信调查;除自己足额出资外,还必须认真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2、股权受让中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公司法解释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防范措施: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私募投资存在的风险如下: 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2、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风险; 3、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等等。 风险管理如下: 1、合同约束机制; 2、分段投资; 3、股份调整条款;等等。
就国内大众目前对创投行业的认知来讲,这两者基本上是一回事。风险投资(VC)基金的投资对象都是未上市公司(未上市也对应着“私募”两个字),只是从叫法上、投资阶段上大家更习惯将早中期投资叫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而把对成熟公司投资的行为叫做PE(私募股权投资)。严格意义上,只要是对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都可以叫私募股权投资,所以,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可以将这两个词分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