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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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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这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依旧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偿还,或者直接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够清偿的,就不用再处理债务,如果不够清偿的,那么剩下的债务用个人财产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1、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陈党,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陈党,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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