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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只要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
根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规定的逮捕条件的时候,同时具有一些特殊情形,如正在怀孕或者对自己未满1周岁的孩子进行哺乳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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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条文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需要监视居住人遵守一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同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还是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逮捕。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通过《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条文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需要监视居住人遵守一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同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还是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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