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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实缴出资由股东共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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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可以约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并确定实缴的期限。若是实缴期限到后,股东依然未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并对其余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东可以约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并确定实缴的期限。若是实缴期限到后,股东依然未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并对其余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东可以约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并确定实缴的期限。若是实缴期限到后,股东依然未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并对其余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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