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
其实与民法上的赠与有一定的区别,往往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你所说的赠与所形成的不当得利,一般属于因“给付目的不达”而导致的不当得利,比如附条件赠与。但不能说所有的赠与都会发生目的不达的不当得利。
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不能撤销赠与的情形是: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二、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以及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