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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其次,第三十一条对未...
一、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对象凡在我省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含烟花爆竹原材料,下同)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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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不是垄断经营。因为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国家为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对烟花爆竹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证制度,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并对其安全条件进行安全审查,其生产经营企业的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原则,生产可以是供销社、也可以是股份制企业、也可以是私营企业,从理论上说应当不是垄断经营。
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存储超量问题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XX65号令出台后,对烟花爆竹的存储超量问题、或非法存储作出了处罚规定。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生产企业不能实施下列行为: (一)具有多个生产场所的企业未实行安全、生产和资产统一管理的,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三)违规出租生产场所、生产线、设施设备和工(库)房的; (四)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超设计生产能力、改变工房设计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的; (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行为。 风险提示: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交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及相应岗位需要协调处理事项,强调安全生产重点事项和行为规范,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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