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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方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企业方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依法与其解除该协议;或者要求其支付...
1、仲裁庭认为:双方虽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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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到期或超过两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使用者解除竞争限制协议,可以向劳动者支付3个月的竞争限制经济补偿后,解除竞争限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争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于用人单位原因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求解除竞争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第九条,在竞争限制期内,使用者要求解除竞争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解除竞争限制协议时,工人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工人三个月竞争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劳动争议仲裁解除 如果协议内容显示公平或者违法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除。 三、人民法院解除 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竞业限制内容违法或者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不支付经营存在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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