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
离婚之后孩子不让探视的,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只能针对不尽协助义务的抚养人,不能针对孩子。孩子不让探视,自己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你应当支付的,但是离婚后你享有探视权,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因而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