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被告一般为房屋征收部门 2、撰写起诉状; 3、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认被告,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 2、到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首先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在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法院不受理此类因拆迁补偿安置而引发的民事诉讼。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出来之后,如果被拆迁人对该裁决仍然不满意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而强制拆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也有些房产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应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以免徒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一些界限: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6.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及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