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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为法定成立要件,即只有领了结婚证的双方才有婚姻关系,才是夫妻。那么,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视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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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方在订立协议离婚时,被另一方欺诈或者胁迫,事后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这种情况有一个除斥期间,即必须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一年的时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同时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二、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这种情况主要指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隐瞒收入,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隐藏、赠与、变卖、毁坏或伪造债务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等,另一方并不知情,但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另一方发现一方存在上述行为及涉及财产,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些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或者赔偿一主损失。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从另一方发现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一方有过错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母在世,分割父母的财产是可以的,而且现在农村里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多见的。一个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农村子女为了赡养年迈的老人,在老人在世的时候分割财产,这个时候往往是承担抚养义务的子女多得一些或者全得,其他子女少尽义务少得老人的家产1、“如果他有好几个儿女的话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财产吗”:(1)他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请注意: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他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他的个人财产(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的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部分)。2、“每个人得多少他可以自己决定么法律上认可不”:(1)再次强调: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部分,他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法律会认可。(2)但是:属于动产的,要交付想给予财产的子女;属于房子或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应在老人决定给予某子女或某几个子女后,协助过户到子女名下才能使产权转移给所要给予的子女,如果只是写下了将财产给某子女的协议、却没有交付或是过户到该子女名下,老人在世时可以随时反悔收回财产、不再赠与。3、“怕家里人闹纠纷如果需要公证找律师的话是什么样的程序或者需要什么手续”:(1)如果是公证的话:不用找律师,直接找公证处即可,一般在县以上地区设立有公证处。(2)如果是找律师,应是做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不属于公证,没有公证的效力高,但可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做公证:可以由老人自己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老人因病身体不方便,也可以请求公证人员到老人家里做公证,做公证时,应带上老人的身份证、财产的产权证等。(4)找律师做律师见证遗嘱: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一位信得过的律师,让老人带上身份证和产权证件去就可以了。4、“如果老人健在分了之后我得到钱房产也改到我的名下如果我想保险点可以去公证吗我怕以后其他儿女跟我打官司不同意”:(1)你这事,必需先明确的是:你说的“老人”,是两位老人都健在还是只有一位在世、另一位已经去世?这很重要,涉及到遗嘱是否会部分无效的问题。(2)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最好不过了,让两位老人写下将自己所有的钱XXX元、位于某市某花园某栋某单元某室的房子自愿赠与给XXX、XXX子女,然后将这赠与协议由两位老人持身份证、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将房子过户给该子女、将钱交付给该子女,就齐了。(3)假设,一位老人已经去世、只有另一位老人在世:这事麻烦,即使在世的老人写下遗嘱将全部房产和钱都给某子女,去公证也很难办理、即使公证处因为某些原因给做了公证并且房子过户到该子女名下的,事后其他子女起诉还可能赢,因为:这房子和钱,应是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中一位去世后,房子和钱的一半归健在的老人,另一半是去世老人的遗产,应由健在老人和其他所有子女共同继承的(假设去世老人的父母均已不在,如果去世老人的父母在其去世时还在世,也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这房子和钱在一位老人在世时,应是属于在世老人和所有子女共同所有的状态,老人一人无权独自决定给某个子女。(4)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都给你写下赠与协议并经公证,然后将钱交给了你、将房子过户给你:已经是万分的保险,不用再做其他打算了,以后其他儿女打官司也赢不了。但如果是一位在世、一位去世且遗产没有分割的情况,你做公证、过户后也仍然不保险,但一旦公证并过户后,其他子女想再追回,会有很多麻烦。另外,钱老人可以直接给你,不好追究、不用公证,但房子不经公证几乎过不了户。综上所述,其实父母在世的时候如果个人愿意,那么是可以分割自己的财产的,主要决定权在于老人,如果老人愿意要求分割财产,那么依法是可以进行分割的,满足以上前提条件下那么都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分割之后仍然要赡养老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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