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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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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召开股东会,作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 2、起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 3、全体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 4、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组织机构人选; 5、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发起人约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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