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2、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
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借款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况承担责任: 如果车主在车祸中没有过错,实际驾驶员应承担责任; 如果车主在车祸中有过错,车主和驾驶员应承担责任。 所谓车祸过错,就是车主知道借款人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他。
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