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毕业后学校对户口不予保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家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我国过时的就业政策,大学时必须要迁户口的,你大学毕业就取得了干部身份,土地就没了,但是现在很多不知名院校可以不迁户口,所以农村的孩子还可以拥有土地。关键是你现在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在什么地方,如果不是北京上海等城市给你解决户口的,或者事业单位,其他迁户口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现在就业都是签合同。要是这样丢掉土地一点必要都没有,更何况还有拆迁补偿。公司不给你落档案没关系,可以放到当地人才市场,党团关系、评职定岗都可以给你办理。现在农村的孩子有土地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当事人毕业两年后未就业(户口在学校)的,户口应回原籍地落户: 1、当事人的原籍为集体户口,并且已经不存在的:可以投靠迁入父母(具体迁入哪一方,根据迁出前的户籍而定)现在的户籍地落户;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迁移证(报道证)、身份证等,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开具原籍已经”销户“的证明; 3、再带上上述证明及证件,去父母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同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孩子入学的原则是就近入学,没有户口,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咨询,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5人已浏览
750人已浏览
1,011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