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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1、《》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能。 1、《》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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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利息,应当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计算; 3、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借款的利息能按照约定的利率计付。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一方迟延支付,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利息,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一方有起诉时主张的,法院就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利息的承担,判决生效之后,申请执行的范围也是判决的内容加上迟延履行的利息。 生效判决迟延履行利息最新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2014年8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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