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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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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阅读合同,并注意以下问题:(1)付款方式: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协商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抵押支付(或分期支付),最好注明如果不能申请银行按揭时的定金等预付款的处理方法。(2)房屋面积:明确注明房屋面积购买面积,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共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3)交房:交房日期必须严格,具体规定必须明确开发商交房日期,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可按此条款追究违约责任。(4)明确水电煤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水电煤气的准确时间,或者因为入住率不够而无法按时注明使用条件时,开发商应该采取什么应急措施? (5)房产证办理时间:明确产权证发放给购房者的准确时间。(6)认真核对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是否与所购房屋一致,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是否确定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和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3、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较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依据《》和《》有关规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在定金或约定不予退还费用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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