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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如果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也就是说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不可以跨城或者跨地域办理...
乡镇户口,能在县城办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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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当事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规定的社保集中缴费期内;2、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参保社保并在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也可以自主在当地的辖区(县)社保部门申报参保;3、当事人在当地的县城实现就业或者属于当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用人单位(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4、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证件及资料;5、办理参保后,再在社保部门指定的时限内,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6、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
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应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外,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可以到当事人居住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外,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可以到当事人居住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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