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一、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的规定: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二、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3,143人已浏览
1,334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