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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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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年老母亲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年迈母亲的特殊需要。 2、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母亲,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3、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妥善安排母亲的住房,不得强迫母亲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母亲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母亲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5、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母亲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母亲所有。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晚辈对长辈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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