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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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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
1、“医疗事故”属医院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出现这种事情,根据2002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没有保险,一样会得到赔偿。 2、一般意外险身故金与意外医疗的比例是10:1,也就是30万对应的是3万,因为这是精算师根据身故、意外医疗的出险比例算出来的,所以险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团体险种,你所说的这种比例的意外险较少见。 3、但是如果是意外身故与疾病的住院医疗那么是没什么关联的,只要你付保险费,你说的这些都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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