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生育医疗费流程。

2021-11-15
生育医疗费用是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为妇女劳动者提供的保障。所以,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生育医疗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1)申请材料1。女职工生育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及出院记录(总结)。2、计划流产:必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生育证的,必须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计划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疗费用现金收据(住院收据)、b超、门诊病志(出院总结)、治疗明细及处方。3、护理津贴:必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只有女方符合晚育(23岁零9个月后出生)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男方才能享受护理津贴。(二)生育医疗费审核(报销时间为每月1-20日)1。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注册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目前只有计划内流产暂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生育窗口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查询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2、报销标准(1)生育报销:门诊产前检查费用800元,生育医疗费用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2)计划内流产报销:四个月内流产不超过500元,四个月内流产不超过700元。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为15%,其余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计划内流产的,暂时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3)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4)护理津贴: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