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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最标准的格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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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今收到(出借人) 借给本人的借款现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特出此收据!本人出具该收条为真实有效,自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收款人:日期:年月日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意见】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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