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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上,谋杀未遂,法律上称为故意杀人未遂,具体量刑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确定。一、故意杀人未遂的,仍按故意杀人罪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刑事责任;二...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默。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证其罪的权利。 但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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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2、客观要件(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3)直接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对象不能犯是“工具不能犯”的对称。在西方国家刑法理论中也称“客体不能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过程中不在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范围内,或者具有某种不能达到犯罪既遂的属性,因而使犯罪未得逞的一种犯罪未遂。[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过程中不在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范围内,是不能犯未遂的一种。以构成不能犯未遂的具体原因为标准而划分的不能犯未遂的一种类型。如误认为被害人在卧室而隔窗枪击,误认为男子是女子而加以强奸等。
谋杀算不上,但是他肯定是侵犯了孕妇的身体权,我国法律没有授权任何人可以对超生的孕妇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人流。这是公然违反宪法,粗暴践踏人权的野蛮行径。我不知道你说的强行是一种什么情况,有可能是孕妇经不住恐吓,被迫自己去的,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上讲他们没有违法。但是,不能以一个违法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者是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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