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晚婚晚育奖励产假政策已经废止,改为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现行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3年晚婚晚育产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晚婚晚育现如今在社会主流的倡导下,已经越来越被广大人们所这接受。通常限定的产假是98天,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每个人的生育年纪和生育状况来决定,例如难产、多胞胎生育等。但是过长时间的晚婚晚育则会导致生产的危险。因此,对于晚婚晚育来说,相关政策也有肯定的侧重。那么晚婚晚育的产假究竟有多少天呢?在2012年4月18日,我国正式通过并实施的新产假准则《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草案)》。这个文件限定女工人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另外特别限定晚婚晚育人士还将多延长30天的假期。因此,晚婚晚育至少有128天的假期。所以晚育人士能够安心生产,安心养胎,安心坐月子。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符合晚育生育的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一、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延长15天,一共128天。 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妻增加婚假和生育假: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加上基本婚假共13天,一方晚婚的,由一方享受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同时享受晚婚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