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于某类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上没有继续侦查的概念,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 1、患有严重急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4、在超过侦查期间,案件不能侦查终结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上四种情形才能取保候审。如果你所谓的继续侦查是公安机关超过侦查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为其他措施。
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中仅列明被取保侯任人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对其行踪的控制,及时到案的保证,以及不得干扰案件的侦查、审判等。特别情况会进一步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通信、行动以及从事某些活动的自由。但并没有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继续工作。由于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性质不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理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78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