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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约定在某一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失效,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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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约定在某一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失效,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该赠与合同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赠予合同,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予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予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解除条件又称失效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即在解除条件成就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已经发生,一旦条件成就,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解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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