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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 2.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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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应该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不能当场交付的,应该第二日内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如何计算,则是应该从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算起,但是入所的当天是不算进天数里面的。行政拘留时间布行,期限一般是1天到15天左右,最长也不能超过20天。而且对于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之前就会采取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这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想要更加详细的了解这一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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