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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丢了该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
驾驶证若是遗失的,行为人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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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排。机动车驾驶证的正本和副本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原件记录了车辆的基本信息,副本记录了车辆的检查状态。即使驾驶证的副本丢失了,也必须重新安排。补充方法是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外国居民需要临时居留证或居留证及其复印件),开车,直接到车辆管理办公室补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悬挂机动车牌照,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牌照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或扣留机动车牌照。
行驶证丢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需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证。
汽车驾驶执照是允许汽车在我国国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主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提交资料:1、填写汽车牌照申请书2、提交汽车所有者身份证3、补充、交换驾照的,需要返还未消失、丢失或损坏的部分4、代理人处理的,必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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