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鼓励依法对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捐赠。单位和个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有收优惠。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手续,指导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督管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逃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组织追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1、司法所应当为社区服刑人员确定矫正小组,并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矫正小组组长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担任,成员包括社区民警、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代表、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代表、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3、矫正小组成员按照社区矫正责任书履行下列义务: (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照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二)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 (三)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四)协助司法所开展教育帮扶工作; (五)社区矫正责任书确定的其他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4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