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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你尽快请律师处理,拿到经济补偿金。...
工厂拆迁,要搬到异地。员工不愿意去。老板又不给补偿怎么办。找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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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你们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1.公司若在工厂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工厂区域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你们工厂要搬迁,而你们不愿意一起搬迁,这种情况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 可以选择不去,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额度为,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即使此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该享受与已签合同员工同等待遇。
老板开除员工的,可以按每年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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