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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先动手的对方,伤人要负责任吗

2021-10-22
无论谁先动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对方造成伤害,都要赔偿损失。受害者受伤被认定为轻伤承担刑事责任,双方都有故意受伤的行为,应根据受伤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一、这种情况不是自卫争吵时,一方伤害另一方,受轻伤的,应故意以伤害罪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责任。二、如果伤口达到轻伤(以上),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轻伤,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不能调停,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及时报警,申请受伤鉴定,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有故意伤害罪的嫌疑,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受伤被认定为轻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过劳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障碍赔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一般认为这是打架行为,没有正当防卫,各自负刑事责任。首先要看公安伤情鉴定的结果,如果受害构成轻伤以上,肇事方需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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