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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买卖合同不等于建委的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双方一旦真实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2、买方没有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单方不买,一般定金难退还。...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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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这种情况需要尽快的补签定协议 买的是商品房 有无出资记录在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1、劳动关系不存在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有权要求单位将房屋过户给你。此问题有争议的,可诉讼解决。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问题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3、职工调动通知单好使,可作为证据,因此辞职的,可要求经济补偿。因为岗位属于双方协商事项,未经你同意的,单位不能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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