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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1、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 为保证房屋安全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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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并不一定会被拆迁,如果业主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不成的,征收部门就不得强拆。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业主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在拆迁范围内长期居住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在房屋征收之前,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扩建的区域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如《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施工。需要变更规定内容的,须报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机关批准。第九条规定,翻建、扩建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人须向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验收合格证明。房屋所有人须在验收后三个月内,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平面位置图和验收合格证明,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换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企业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在拆迁时因为房屋没有合法的证件,从而补偿减少,给企业造成更多的损失。
范围由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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