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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丧失公务员身份,须受到过刑事处罚。...
免除刑事处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开除公职。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罚,应当适应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轻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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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 2、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因此,免于刑事处罚的,不会开除公职。
1、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 2、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因此,免于刑事处罚的,不会开除公职。
免予刑事处罚能保留公职,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上情形可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无罪,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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