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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成立的,但是若想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借钱一方签字借条是成立的,但是若想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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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代签的借条如果获得了对方的委托授权则是有效的,只有获得委托授权才能代理另一方进行签字。 2、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进行清偿。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1、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若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特别是对于房产来说,虽然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真正权利人可以有权追回。此时,合同虽然有效,但买受人只能请求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若受让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物权登记,可以善意取得物权,从而使物权发生变动。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有共同的处置权,对于一方使用共同财产而另一方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那么是属于违规使用共同财产的,所以对于一方处置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签字也是无效的,应该由夫妻共同处理。
有效的,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只要是在婚姻内的其中一方可以代替另一方签字的,但是要有授权书或者有授权证明,那样也算合理,在乎婚姻内夫妻双方的意见,应该统一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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