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写民事诉状; 2、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 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1、写民事诉状; 2、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据可以包括:1。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如介绍或承包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3、婚后夫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果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提供第三方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提供诊断和鉴定;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比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材料;6、孩子的情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法;8、双方的经济状况。证明双方的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九、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