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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能数罪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
能数罪并罚。其结果比这两个单一的罪重一些,而比两者之和轻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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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怎么确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数额认定各省“司法解释”都不太一致,全国除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外,达到及构成以下情节之一的,就构成了罪:(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2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多人或多次,影响极坏,使群众丧失安全感的; 2、敲诈勒索老、弱、病、残、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 3、敲诈勒索造成被害人精神极度紧张或者精神失常的; 4、动用和依靠黑恶势力进行敲诈勒索的; 5、其他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敲诈勒索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处罚对应“”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先进行绑架,然后再敲诈他人,那么就是犯了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两种罪,就要进行数罪并罚,会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和敲诈勒索的金额进行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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