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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讨论了关于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是讲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的问题。那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才是有效的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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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离婚后,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7、违反协议的责任。
对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协议书的内容,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1、财产分割不需要写进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不写财产分割内容,是可以不写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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