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科院研究生院人文学院的胡志强教授在记者采访时说:“重大进步,以人为本,值得鼓掌!”胡教授说,我国的户籍制度是以人的身份为基础的制度,具有强...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人是否有无子女,收养人夫妻双方年龄、生活来源、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有固定的合法住所,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的能力,被收养人年龄不能超过14周岁,收养手续是在北京办理的还是外地办理的,收养子女是否已经满两年以上等等,收养的子女户口是否在儿童福利院集体户口等等。 在进行收养孩子北京落户的时候,可以参考上面的内容。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须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2、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收养的孩子上户口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4、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对于北京市收养孩子上户口的流程是这样的: 按照相关规定,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4人已浏览
1,141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6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