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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宽延期一般是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房屋买卖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的期限是永久的,但仅限于房屋买卖的行为。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就失效。 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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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的期限是永久的,但仅限于房屋买卖的行为。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就失效。 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不可以随意延期交付房屋,延期交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房屋买卖延期交房不存在一般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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